12月23日,映象网热线接到群众爆料,新密市超化镇东店村中炬耐火材料厂12月17日在钢构厂房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施工工人从6米高厂房顶跌落,事故导致工人身亡。
12月23日下午5时许,记者当着死者侄子冯旭东的面拨打死者工友贾振松电话了解当时事发现场具体情况,据贾振松介绍,今年11月中旬,新密市中炬耐火材料厂负责人冯振铎给贾振松打电话说,该厂有钢构房需要施工,让他找一些人来进行施工,然后贾振松就叫来冯随卿、李宝强(音)、牛广超、钱二娃(音)等6名工人到中炬耐火材料厂进行钢构厂房施工,到事故发生当日,冯随卿已经在该厂工作10余天。
随即,记者电话联系新密市中炬耐火材料厂负责人冯振铎,冯振铎称其不在家,“有事找乡里说去”,当记者问能不能派个代表接受采访时,冯振铎称无法派人,又称安全事故不存在。
12月24日上午,映象网记者来到新密市超化镇政府,分别拨打超化镇党委书记刘振敏和超化镇镇长刘根旺的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又分别给二人发采访信息,均未收到回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